为进一步推动经开区医药产业园有序规范运营,提升对入驻企业的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入驻和申请入驻医药产业园的所有企业和项目。
二、入园标准和流程
1、准入要求:企业或项目入园需符合经开区生物医药产业方向,并符合经开区安全、环保等相关准入要求。
2、入园流程:入驻企业或项目达成投资意向后,项目方提交入园会商相关材料,项目综合服务办牵头进行入园会商。会商通过后,招商服务中心报经开区相关会议决策并签订落户协议。项目方与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日欣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后入驻。
三、强化服务保障
1、构建管理服务完整体系。组建产业园“专班+运营机构”的管理体系。专班设三名组长,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和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委会、综管办、经控集团)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科室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项目综合服务办、自然资源与规划办、安全监督管理办、建设办,经控集团工程建设部、下属日欣公司、海诚公司以及综管办应急管理科、生态环境科、经济发展科等。项目投产前,由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牵头召开会议协调项目相关事项;项目投产后,由经控集团日欣公司牵头服务协调。重要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提请经开区相关会议决策。产业园日常运营事务及配套服务由日欣公司负责(以下简称“运营机构”),运营机构考核由专班负责,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2、完善专业化运营服务。运营机构对园区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入驻办理、办公室租赁、班车开通、餐饮就餐、物业管理、政策兑现对接等各项服务,并加快完善政务代办、创业辅导、展览展示、接待安排、园区申报、人才招聘等运营保障。入驻企业按规定标准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3、加强基础配套服务。经控集团日欣公司负责配套完善医药产业园入驻企业所需的水、电、气、排污、危化品仓储、公共会议室等基础设施,同时做好园区内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维修保障工作。企业根据需要自行申请基础设施服务并按相关规定承担费用。租用厂房内部的装修、接电、接水等由入驻企业自行负责实施。
4、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入驻企业按规定提供有关项目审批的各类资料并及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环评、安评、能评、消防、装修等各类审批手续。项目综合服务办会同运营机构和对应职能部门配合企业做好项目报批及有关手续办理。各项目对应的“三服务”联络员定期走访企业,协助做好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
四、规范项目运营管理
1、规范项目施工建设。入驻企业开展新项目装修施工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涉及对原有建筑结构、安全、消防等改造的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原则上不得破坏医药产业园整体规划效果、功能布局。项目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在装修方案评审及审批办理完成且装修施工方案报运营机构备案后方可施工。建设施工过程中应严格管理,做到施工安全、质量达标。项目建设完成后由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装修验收和投产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验收通过的项目参照经开区项目移交流程移交综管办管理。
2、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入驻企业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风险报告等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整改落实。运营机构会同综管办负责园区内入驻企业的日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运营机构负责做好园区公共区域的安全环保管理,负责制定园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入驻企业须建立健全自身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并严格落实“三废”处理。
3、深化落实合规经营。入驻企业应严格落实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相关生产经营监管规定,建立覆盖注册申报、采购、验收、贮存、生产、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确保实现规范经营。
4、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专班召集各相关部门、科室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规范入驻企业建设、运营:(1)入驻企业投产前,由管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办牵头,会同经济发展办、建设办、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园区分站、招商服务中心以及应急管理科、生态环境科、消防大队、运营机构等相关部门单位,对项目施工建设、安全管理、推进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2)入驻企业投产后,由综管办牵头,会同运营机构、应急管理科、生态环境科、消防大队、行政执法新区中队、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企业安全环保、合规经营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由牵头单位科室报专班和运营机构备案,发现问题的,由牵头单位发函请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再次督察形成意见后存档。
五、完善退出机制
1、退出条件。入驻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督促企业退出医药产业园:(1)企业租用厂房后,因自身原因超过2年仍未完成厂房装修或厂房装修完成后2年内仍未建成投产的;(2)建成投产后,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停产1年以上且无法恢复生产的;(3)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群体性事件等,相关部门责令停产且无法整改复产的;(4)存在擅自改变厂房用途、无理由拖欠房租1年以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政策奖励等行为的;(5)厂房面积超3000平米的生产型项目投产后6年内企业未升规且短期内无法整改提升的;(6)企业宣告破产清算或租期、孵化到期要求退出的;(7)其他原因需退出医药产业园的。
2、退出程序。对于满足退出条件的企业,将按照以下流程退出:(1)依据退出原因,由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会同日欣公司及相关部门与企业负责人约谈;(2)约谈后,对需要整改的企业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整改期限,专班不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3)无法整改或限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报经开区相关会议决策后启动退出实施工作。
3、退出实施。根据项目情况,可采取依法强制退出、协商退出、兼并转让退出、到期退出等方式。依法强制退出的,由运营机构和相关专业部门通过法律途径,发函告知企业后依法开展腾退清理;协商退出和到期退出的,由日欣公司与企业签订退出协议,企业腾退完毕后组织腾退验收,相关注销手续一并办理;兼并转让退出的,企业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其他
1、各环节实施细则由对应的各牵头负责部门制订,管委会项目综合服务办会同运营机构整理成册后报专班审核,并提供给入驻企业。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有效期两年,适时根据医药产业园最新情况和运营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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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1998年,2013年经国务院批复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是中国工业示范园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长三角最强中国制造产业集聚区、浙江省先进国家级开发区,正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01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100亿元,税收收入2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57亿元,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133平方公里,已经完成开发40平方公里,完成投资超过1300亿元,落户企业205家,引进和培育了上市挂牌企业25家,2016年经济规模迈上“千亿”量级,实现工业总产值1017亿元,税收收入23亿元,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
一、规划布局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133平方公里,主要由两大版块组成,一是制造业区块,主要有绿色化工区、东一区、东二区、东三区及新兴产业预留区,面积67.9平方公里,已经完成开发面积40余平方公里,完成投资超过1300亿元,落户企业近200家,引进和培育了上市挂牌企业31家,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现代医药、新材料两大产业集群发展,同步推进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产业。二是服务发展区,规划面积65.1平方公里,核心区块31.5平方公里,主要布局生产性服务、科教研发、农业观光旅游等产业,目前已完成基础设施投入超过35亿元,引进服务业项目16只,总投资120亿元。
二、产业导向
按照“率先集聚现代医药和新材料,兼顾汽车及零部件和高端装备”的思路,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努力将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长三角南翼最具活力的现代医药、新材料的创新高地和产业基地。
(一)现代医药
产业基础:目前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规上医药制造企业30家,2016年实现产值150亿元。8家企业共拥有100个药品批准证号,大部分生产的医药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占主导地位。其中医药上市企业四家,分别是新和成、博腾药业、京新药业、美诺华,医药百强企业两家。
产业方向:成品药、医疗器械。
发展目标:到2021年医药产业达到400亿规模,打造长三角现代医药产业集群效应。
(二)新材料
产业基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新材料企业38家,2016年实现产值165亿元,占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产值的14.1%;实现税收2.5亿元。目前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已经形成了以中化蓝天、新和成、福膜新材料为主的氟材料产业链,
产业方向:先进高分子新材料、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金属新材料和前沿新材料。
发展目标:到2021年引进新材料产业项目30只以上,形成400亿元规模,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三)汽车及零部件
产业基础:现有金港汽车、金龙客车、太阳股份、昊龙电气、舜池汽配等汽车整车制造和汽配企业15家。
产业方向:汽车及新能源整车制造、车身制造、动力总成、发动机、各类系统制造、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等。
发展目标:到2021年,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达到产值200亿。
(四)装备制造
产业基础:现有卧龙集团、蓝能燃气、金盾消防、浙江国祥等装备制造企业40余家。
产业方向:高端机械设备、智控系统、现代仪器仪表、高端轴承、加工中心等。
发展目标:到2021年,装备制造产业达到产值200亿。
三、产业优势
(一)产业基础扎实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础优势明显,在染料及中间体领域:产量占全省总量的80%以上,尤其是分散染料优势更为明显,其生产总量占全国总量的65%,占全球总量的25%。医药健康领域:新和成生产的维生素E、维生素A占全球的25%,国邦、京新生产的喹诺酮类和大环内酯类占全球50%,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缬沙坦、地巴唑等产品均在国际国内同类产品中占主导地位。在日用化工品领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亚洲最大的过碳酸钠生产地区,多家企业过氧化物产量位居全球排名前列。
(二)科研实力雄厚
坚持把科技进步放在推动发展的重要位置,鼓励引导广大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强化自主创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与中科院、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多家国内外重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展开科研合作,目前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6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7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3家;浙江省企业研究院7家,浙江省院士工作站3家;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3家。2016年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比近60%,企业硕士生、博士生及以上人才比重达21%。
(三)资本投资活跃
目前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的上市挂牌企业有25家,其中上海主板上市企业4家,深圳主板上市企业5家,创业板上市企业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境外上市企业4家。目前申报中的企业十余家,上市企业实力雄厚,发展态势良好,为产业资本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设立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金。一是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市场化基金无法投资的引进项目,同时跟投市场化产业基金投资项目。二是成立政企合作产业基金,投资区内优势企业提升、改造及新让项目,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的资源引进项目并投资,同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三是引入市场化基金公司:通过政策奖励,利用基金公司的资源引进好的项目,各类基金可共同投资支持。
(四)国际合作广泛
区内多家企业在美国硅谷、加拿大、欧洲等地设有海外研发团队,为国内生产企业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并与巴斯夫、陶氏化学、帝斯曼、强生等众多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广泛合作。
全球化发展的势头也十分迅猛,如龙盛集团兼并全球染料巨头、行业标准制定者德国德司达,闰土股份增资控股德国约克夏,卧龙兼并欧洲排名前三的电机企业奥地利ATB,区内企业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国际视野进一步拓宽。
四、配套设施
区域控制范围内为海涂围垦地,大部分属于国有未利用土地,具有承载大企业、大项目发展的先决条件。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按“九通一平”高标准建设,日供水能力达10万吨,已投入运行11万伏变电站4座、22万伏变电站1座,正在规划建设50万伏供电系统,其他供气、供热、排污等配套一应俱全,将有力保障工业项目发展。
五、服务平台
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位于东二区核心区块,规划总面积150亩,总投资8亿元,集项目孵化、产品研发、交流展示、检测检验、专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院校合作、市场运作”的原则,实现科技、人才、资本、产业等创新要素的快速集聚,成为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动力器。
协同创新平台分三大功能区:一是综合服务大楼,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集项目招商、专业服务、交流展示、办公会务等功能于一体;二是新材料研发中心和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面积约15000平方米,具备分析检测、研发试验、综合办公等功能区块;三是创客实验基地、两大产业配套孵化基地以及商务洽谈、健身休闲的服务基地,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
综合性服务平台:
综合性服务平台位于制造业区西侧,规划控制面积31.5平方公里,依托发展服务区块,集聚生产性、生活性多元服务功能,打造综合性服务平台,构建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的发展格局。
目前重点打造两大发展区块:
东侧产业配套区依托浙江理工大学科艺学院,重点发展科技孵化、创业创新、商务办公、技术交流、金融服务、产品展示等生产性服务业,生态型住宅、住宿餐饮、教育医疗等生活性配套服务产业。目前已有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大通滨海商城、理工大商业街、中加国际学校、智美体育健身中心、舜湾花苑、和成璟园等10余只项目入驻。其中重点工程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总占地550亩,总投资约12亿元,2017年9月份正式开学。
西侧高端旅游度假区依托浙江省级特色小镇杭州湾花田小镇,重点发展花卉观光体验型的休闲旅游、婚庆、文化创意和会议会展产业蓝城、绿城、农发、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开集团四方合作项目计划用十年投资200亿元,建成宜业宜居宜游的中国最美特色小镇。其中海上花田一期景区已被列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并通过省级湿地公园评定,2015年开园以来已累计接待游客70万人次,目前欢乐大世界游乐场、小镇颐养人居等项目正抓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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